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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12-18 09:18 信息来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1591)、《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20185)、《丽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丽政办发〔201867号)规定,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景宁县分中心公款竞争性存放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

    二、招标项目内容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景宁县分中心公款  壹年 定期存款计划招标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合同签订后以实际转存到位情况为准,不排除业主提前全部或部分支取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时国家有关利率政策规定计付利息,未支取部分仍需按原存款协议规定的起息日、期限、存款利率、到期日还本付息(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1591)第十条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经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财政局及人民银行核准具有公积金资金结算专户,受委托承办相关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业务的银行;

() 景宁畲族自治县 设有分支机构;

()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以上。

(五)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报县政府批准。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1217-20181228日每天83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书面索取,各投标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蓝女士,联系电话:13666573159(景宁虚拟网:653159),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人民北路105613室。招标文件工本费500/份,售后恕不退还。

    五、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12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二)递交文件地点: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廊桥步行街26号三号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201812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廊桥步行街26号三号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一)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     联系电话:0578-2360555      传真:0578-2998875

地址:丽水市富岭街道中岸48号(原交警富岭中队)

(二)采购人名称: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景宁县分中心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8-5089511

    址: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廊桥步行街26号一号楼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景宁县分中心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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