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15〕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2018〕5号)、《丽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丽政办发〔2018〕67号)规定,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景宁县分中心公款竞争性存放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
二、招标项目内容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景宁县分中心公款 壹年 定期存款,计划招标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合同签订后以实际转存到位情况为准,不排除业主提前全部或部分支取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时国家有关利率政策规定计付利息,未支取部分仍需按原存款协议规定的起息日、期限、存款利率、到期日还本付息(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15〕91号)第十条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一)经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财政局及人民银行核准具有公积金资金结算专户,受委托承办相关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业务的银行;
(二)在 景宁畲族自治县 设有分支机构;
(三)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四)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以上。
(五)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报县政府批准。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2月17日-2018年12月28日每天8:3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书面索取,各投标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蓝女士,联系电话:13666573159(景宁虚拟网:653159),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人民北路105号613室。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份,售后恕不退还。
五、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二)递交文件地点: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廊桥步行街26号三号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廊桥步行街26号三号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一)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 琳 联系电话:0578-2360555 传真:0578-2998875
地址:丽水市富岭街道中岸48号(原交警富岭中队)
(二)采购人名称: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景宁县分中心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8-5089511
地 址: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廊桥步行街26号一号楼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景宁县分中心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