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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12-29 11:12 信息来源: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

号)、《丽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丽政办发〔2018〕67号)规定,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合格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1、招标编号:浙建航招2018429号

2、招标项目: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3、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4、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2019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存款三个月、六个月、一年期的定期存款,本次招标只对定期存款中标银行及分配比例进行招标,具体的存放资金规模和存放期限以实际存入为准,每期存放资金按中标银行和分配比例存放,期限保持一致。本次招标结果适用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不排除业主提前全部或部分支取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时国家有关利率政策规定计付利息,未支取部分仍需按原存款协议规定的起息日、期限、存款利率、到期日还本付息。(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经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财政局及人民银行核准具有公积金资金结算专户,受委托承办相关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业务的银行(同一家银行只允许市级分行作为唯一投标人);

5.2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在地设有分支机构;

5.3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5.4竞标银行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级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不受此限制,具体银行名单由市财政统一向人民银行等部门获取后提供。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持有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批文;

5.5收到投标邀请书的投标人;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1月14日-1月21日8: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

8、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彭杨、李红

联系电话:0578-2139203     传真:0578-2303501

9、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且提供联系方式:

9.1营业执照、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2竞标银行所属丽水分行经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持有市政府批文的证明材料);

9.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0、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恕不退还。

11、保证金交纳:

11.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11.2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9年1月25日17:00(北京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后由代理公司在开标现场开具收据。

1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月29日9:00(北京时间)。

13、递交文件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人民街607号商会大厦5楼)。

14、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19年1月29日9:00(北京时间)。

15、开标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人民街607号商会大厦5楼)。

16、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志和        联系电话:0578-2051607

17、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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