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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分中心荣获省级文明单位

发布日期:2018-04-03 15:12 信息来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3月29日,在缙云县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县文明办举行新命名文明单位集中授牌仪式,缙云分中心荣获新一批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标志着缙云分中心继2012年荣获丽水市文明单位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又迈上了新的台阶。
  近年来,缙云分中心将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工作总体部署,以高标准、严要求、细举措全力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通过开展理想信念、思想道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法治教育,实施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精细化等“五化”管理,组织学雷锋志愿者服务,精准帮扶共建等系列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走出了一条抓创建、促规范,抓创建、促服务,抓创建、促发展的路子。以“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为契机,积极改革创新,简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协调发展,连续六年获得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年度目标考核一等奖,塑造了缙云公积金人管钱为民、服务惠民的良好形象。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缙云分中心 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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