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景宁分中心公款竞争性存放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更正公告(二)
发布日期:2020-01-10 15:48
信息来源: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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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景宁分中心公款竞争性存放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采购编号:ZJDLL(2019)106号]公开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一、本招标文件38页2、评标内容及标准中的部分指标说明做如下更正:
大类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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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类指标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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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类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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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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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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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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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状况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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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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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总量指标(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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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2018年末竞标银行景宁县的本外币贷款余额(含表内、表外)。本外币贷款余额最大值的竞标银行得满分,各竞标银行得分=(该行本值/竞标银行最大值)×5。贷款余额以人民银行景宁县支行数据及竞标银行提供的数据为准(本证明材料由采购人统一获取提供给评标委员会打分,各竞标银行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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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2018年末竞标银行景宁县的本外币贷款余额(含表内、表外)。本外币贷款余额最大值的竞标银行得满分,各竞标银行得分=(该行本值/竞标银行最大值)×5。贷款余额以人民银行景宁县支行数据及竞标银行提供的数据为准(表内证明材料由采购人统一获取提供给评标委员会打分,各竞标银行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表外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提供借款合同、汇款证明材料,复印件进入投标文件,缺一不可,否则贷款金额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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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贡献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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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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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贷款指标(4分)”更正为:“中小企业贷款指标(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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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2018年末竞标银行对景宁县小微企业贷款总量进行评分;贷款总量最大的竞标银行得满分,其他竞标银行得分=(该行本值/竞标银行最大值)×4。小微企业贷款以人民银行景宁县支行数据为准(本证明材料由采购人统一获取提供给评标委员会打分,各竞标银行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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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2018年末竞标银行对景宁县中小企业贷款总量进行评分;贷款总量最大的竞标银行得满分,其他竞标银行得分=(该行本值/竞标银行最大值)×4。中小企业贷款以人民银行景宁县支行数据为准(本证明材料由采购人统一获取提供给评标委员会打分,各竞标银行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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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类贷款指标(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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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2018年末竞标银行对景宁县政府类贷款余额(含表内、表外)为计分依据。各竞标银行按贷款余额从高到低排名,贷款余额最大值竞标银行得满分,每下降一个名次减0.5分。政府类贷款以人民银行景宁县支行数据为准(本证明材料由采购人统一获取提供给评标委员会打分,各竞标银行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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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2018年末竞标银行对景宁县政府类贷款余额(含表内、表外)为计分依据。各竞标银行按贷款余额从高到低排名,贷款余额最大值竞标银行得满分,每下降一个名次减0.5分。政府类贷款以人民银行景宁县支行数据为准(表内证明材料由采购人统一获取提供给评标委员会打分,各竞标银行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表外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提供借款合同、汇款证明材料,复印件进入投标文件,缺一不可,否则贷款金额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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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招标文件32页增加“9、承诺书”格式。
9、承诺书
(采购单位):
我单位承诺:在本次投标中所提交的纳税信用等级、表外贷款余额等全部资料均真实,不存在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如有关部门在招投标现场监督及投诉处理或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现我单位存在以上情形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同意采购人不予返还投标保证金,若我单位为中标单位的,同意取消中标资格。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三、本招标文件涉及到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月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1月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间:2020年1月8日9:30时前”均更正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2月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2月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间:2020年2月3日9:30时前”,其他时间相应顺延。
四、注意事项:
1、原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二)有矛盾的,以更正公告(二)为准。该更正公告未涉及到的内容或要求,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公告将在指定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未关注相关网站而造成的一切风险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景宁分中心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