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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分中心实施资金竞争性按比例存放招投标

发布日期:2020-08-06 17:54 信息来源: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为规范单位银行账户和公款存放管理,防范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根据《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丽水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丽公积金【201867号)和《景宁畲族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景政办发〔201866号)有关规定,近日,景宁分中心2020年度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资金竞争性存放招投标工作圆满完成。

  景宁分中心遵循“公开公平、确保安全、规范存放、提高效益”的原则,同时充分体现了分中心与合作银行的深度合作关系,在利率优先的前提下,根据银行在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及各项业务配合情况、业务质量及规范情况等制定综合评分办法,委托专业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网公开招标,依法组织评标专家评审后确定6家住房公积金合作银行的存放比例。本次招标存放公款按三个月、六个月、一年期的定期存款,只对定期存款中标银行及分配比例进行招标,具体的存放资金规模和存放期限以实际存入为准,每期存放资金按中标银行和分配比例存放,存放期限保持一致。本次招投标工作委托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招标会现场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确认密封、拆封、唱标、评委评标、宣布中标结果的程序进行,整个流程公开透明。经过招投标,存款利率由基准利率分别上浮了38%--43%,使闲置资金进一步提高了效益,确保了资金的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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