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12月份全市住房公积金托收扣款日期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1-12-01 09:28
信息来源:市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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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缴存单位:
根据年底工作安排,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本级及各分中心2021年12月单位委托收款业务扣款日期调整至12月8日。请各缴存单位于12月7日前完成增员、减员等变更手续,并保证银行托收扣款账户资金充足。
特此通告。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