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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1-06-08 17:11 信息来源:市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一、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落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和决定。 

  2.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行政执法。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取、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偿还等行为实施监督检查,依法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3.负责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报告,编制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转移、封存等业务,审批核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与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财务核算,负责对住房公积金会计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的稽核,并向社会公布经国家审计部门审计后的住房公积金财务年度报告。 

  6.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安全保值与增值,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建立个人住房贷款信用系统,保证贷款本息按月回收。 

  7.负责记载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月补贴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审批核准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月补贴的提取、使用。 

  8.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预算包括:市本级预算,内设综合处、计划财务处、归集管理处、使用管理处。

没有二级预算单位。

  二、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6.53万元、上年结转0.3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1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22.43万元。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收支总预算896.88万元。 

  (二)关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收入预算896.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6.53万元,占99.9%;上年结转0.35万元,占0.039%。 

  (三)关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支出预算896.8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1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22.4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81.47万元,占53.7%;日常公用支出67.41万元,占7.5%;项目支出348.00万元,占38.8%。 

  (四)关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96.5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896.53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1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22.08万元。 

  (五)关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96.53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40.37万元,主要是信息网络购建一次性项目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34万元,占5.5%;卫生健康(类)支出25.11万元,占2.8%;城乡社区(类)支出822.08万元,占91.7%。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2.25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8位干部职工和13位编外用工的社会养老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2.9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8位干部职工和13位编外用工的职业年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4.19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8位干部职工和13位编外用工的残疾人保障金、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5.11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1位在职干部职工及4位退休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822.08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包括人员工资、其他工资福利、办公费、邮电费及差旅费用、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改造及维护、网络运维、业务用房维修改造、档案管理、业务宣传、结对扶贫等费用支出。 

  (六)关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48.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81.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7.08万元、津贴补贴90.00万元、奖金23.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2.2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2.9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三项合计29.30万元、住房公积金37.12万元、医疗费1.2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0.09万元、退休费0.36万元、生活补助7.44万元、医疗费补助0.30万元; 

  公用经费67.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33万元、邮电费3.68万元、差旅费3.90万元、公务接待费2.97万元、工会经费6.97万元、福利费19.0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6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48万元。 

  (七)关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97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0.03万元,下降1.0%,具体如下: 

  1.公务接待费: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9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各县(市)分中心及各省、市单位调研指导、科技合作、工作联系等公务活动接待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执行中央、省、市厉行节约有关文件规定。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与2018年执行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 

  3.2019年因公出国(境)预算0元,与2018年执行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19年因公出国(境)预算均由财政统留管理,未编列到年初部门预算中。经批准同意部门因公出国(境)的,所需费用由财政按实追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额度。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7.06万元,与2018年执行数持平。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4.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5.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8.9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项目资金均已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96.53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残疾人保障金、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员经费支出、业务运行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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