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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1-06-08 17:21 信息来源:市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一、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1. 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落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和决定。 

  2.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行政执法。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取、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偿还等行为实施监督检查,依法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3.负责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报告,编制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转移、封存等业务,审批核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与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财务核算,负责对住房公积金会计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的稽核,并向社会公布经国家审计部门审计后的住房公积金财务年度报告。 

  6.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安全保值与增值,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建立个人住房贷款信用系统,保证贷款本息按月回收。 

  7.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决算包括:中心本级决算,内设综合处、计划财务处、归集管理处、使用管理处。 

  纳入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无。 

  二、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937.55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8.70万元,增长6.68%。主要原因是:当年收支增加57.79万元,上年结转增加0.91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13.95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913.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13.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09.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8.33万元,占63.6%;项目支出331.04万元,占36.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37.5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8.70万元,增长6.68%。主要原因是:当年拨款增加57.79万元,上年结转增加0.9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9.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3.30万元,增长7.4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同比增长38.94万元,项目支出同比增长24.36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9.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34万元,占5.43%;卫生健康(类)支出25.11万元,占2.76%;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834.92万元,占91.81%;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96.88万元,支出决算为90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9%,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同比增加。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2.25万元,支出决算为3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预算指标,做好执行进度把控。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9万元,支出决算为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预算指标,做好执行进度把控。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19万元,支出决算为4.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预算指标,做好执行进度把控。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5.11万元,支出决算为25.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预算指标,做好执行进度把控。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22.43万元,支出决算为834.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8.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16.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1.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增减变化,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当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97万元,支出决算为2.12万元,完成预算的71.38%,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由财政统留管理,未编列到年初部门预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进行车辆改革,没有保留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2万元,占100%,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0.85万元,下降28.6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主要原因是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由财政统留管理,未编列到年初部门预算中。经批准同意部门因公出国(境)的,所需费用由财政按实追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额度。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单位进行车辆改革,没有保留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管理中心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97万元,支出决算为2.12万元,完成预算的71.38%。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各分中心以及其他省、市中心业务交流、学习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累计202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宾;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1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各分中心以及其他省、市中心业务交流、学习等支出。接待202人次,33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31.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19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公积金管理经费”“信息网络构建”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1.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公积金管理经费”“ 信息网络构建”等项目由公积金中心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总预算支出348万元,当年总实际支出331.04万元,基本上达到预期的管理目标,预算执行率为95.13%。从评价情况来看,评价结果总体为良好。 

  组织对公积金中心市本级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09.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公积金中心市本级整体支出由公积金中心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公积金中心市本级2019年总收入937.55万元,当年支出909.37万元,年末收支结余为28.18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办公设备购置方式由采购改成租赁,从而节约了总体支出。从评价情况来看,评价结果总体为良好。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见附件)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公积金管理经费及信息网络构建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公积金管理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9分,自评结论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6万元,执行数为299.54万元,完成预算的94.7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档案及劳务专项预算支出61万元,实际支出76.42万元。完成2018-2019年度业务档案整理及归档,保持省建设系统档案一级达标,并获得省级“示范数字档案室”。会计审计服务、法律咨询、物业管理等支出,为管理中心的业务运行提供了较有力的保障。二是网络建设、运行费与外包服务预算支出111.7万元,实际支出95.28万元。加强“互联网+住房公积金”建设,全面推广单位版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与浙江政务网、浙里办深入融合,实现公积金业务网上办、掌上办,进一步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数字化进程;支持国家税务总局个税改革公积金中心数据上链,并归集业务数据到住建部,实现在部委级业务相关行业数据共享;完成住房公积金专网和住房公积金监管专网改造,实现住房公积金网络接入浙江省住建VPN3网络;打造信用浙江实现住房公积金系统与市发改信用平台对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各县分中心接入一窗受理系统;接入住房公积金好差评系统,提升住房公积金业务评价体系;实现住房公积系统与合作银行商业贷款还款数据接口对接工作,实现商贷还款数据及时返还,提高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效率。三是职工培训、会议预算支出38万元,实际支出31.21万元。通过业务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现场操作能力,规范了各项业务的操作流程,通过召开会议,及时传达上级部门的规定精神,研判分析业务运行情况,打造廉洁高效队伍,确保住房公积金规范运行。四是印刷及物业等预算支出11.97万元,实际支出11.1万元。提供业务所需的表格合同及档案资料,确保业务正常开展。五是公积金宣传预算支出40万元,实际支出39.14万元。通过各种媒介宣传推广公积金政策,提高公积金政策知晓度,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2019年公积金缴存人数达到76661人,净增4542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2.76%,制度扩面成效明显。六是办公设备采购及维修预算支出14.30万元,实际支出11.33万元。主要是对办公设备等有形资产的采购,办公用房,办公设备进行维修,保证公积金业务系统安全运行,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七是扶贫及其他预算支出39.03万元,实际支出35.06万元。扶贫结对帮扶松阳县裕溪乡联溪村,用于建设新村场地平整、土地征用等;帮扶结对松阳县裕溪乡联溪村,用于美丽乡村建设。慰问单位职工等其他支出,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工作效率,增加单位职工的凝聚力。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持续性业务的合同到期没及时续签,影响预算执行进度。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持续性业务合同的管理。 

  信息网络构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9分,自评结论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万元,执行数为31.5万元,完成预算的98.4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档案软件基本实现全市电子档案归档、查询及共享功能;二是确保网络安全,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打破信息孤岛。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信息网络建设中的接入VPN3防火墙、节点前置服务器,原预算采用购买货物方式,事后经充分测算改为购买服务方式,导致实际支出费用与预算偏离。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重大资金项目的事前评估;二是加强预算管理的领导决策。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公积金中心内评审机构于2020年5月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评价结果为良好。(见附件)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5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86万元,下降8.69%,主要原因是办公用房调整后,水电费支出减少。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指残疾人保障金、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支出。 

  1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9.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员经费支出、业务运行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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