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
决算目录
一、概况...........................................................................................................................(1)
(一)部门职责.........................................................................................................(1)
(二)机构设置.........................................................................................................(1)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1)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7)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8)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8)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8)
四、名词解释...................................................................................................................(14)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 落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和决定。
2. 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年度预算和决算。
3. 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4.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5.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6.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7.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8.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决算包括:市本级决算。
纳入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无。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870.05万元,支出总计870.05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各减少22.00万元,下降2.47%。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过紧日子。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69.0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869.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69.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07万元,占收入合计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69.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5.07万元,占83.34%;项目支出144.91万元,占16.6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69.98万元,支出总计869.98万元,与2020年相比,各减少22.07万元,下降2.47%。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过紧日子;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853.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9%,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的支出年初预算未安排。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9.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4.18万元,下降1.60%。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过紧日子。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9.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66万元,占6.4%;卫生健康(类)支出29.67万元,占3.41%;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784.65万元,占90.19%;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53.86万元,支出决算为86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9%,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的支出年初预算未安排。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9.60万元,支出决算为9.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7.7万元,支出决算为2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85万元,支出决算为1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51万元,支出决算为4.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9.67万元,支出决算为29.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68.53万元,支出决算为784.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的支出年初预算未安排。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5.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6.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48.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的90%,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万元,占10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0.52万元,增长40.63%,主要原因是疫情比2020年有所缓解,业务交流回归正常。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进行车辆改革,没有保留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管理中心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21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的90%。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累计162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各分中心以及其他省、市中心业务交流、学习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宾;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各分中心以及其他省、市中心业务交流、学习等支出。接待17批次,累计162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49.77万元,支出决算为148.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比2020年度减少12.43万元,下降7.7%,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用经费削减。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1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无其他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44.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组织对“公积金管理经费”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4.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公积金管理经费”项目由公积金中心内部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总预算支出144万元,当年总实际支出144.91万元,基本上达到预期的管理目标,预算执行率为100.6%。从评价情况来看,评价结果总体为良好。
组织对本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从评价情况来看,评价结果总体为良好。其中:人员经费预算资金560.09万元,实际支出576.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2.9%;公用经费预算资金149.77万元,实际支出148.98万元,完成预算的99.5%;公积金管理经费预算资金144万元,当年实际支出144.9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6%。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良好,本部门2021年度只有一个预算项目。
项目单位自评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公积金管理经费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 ||||||||||
项目负责人 | 季高平 | 联系电话 | 0578-2051603 | |||||||
地 址 | 人民街607号商会大厦 | 邮编 | 323000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1年1月~2021年12月 | |||||||||
预算金额(万元) | 144 | 实际支出金额(万元)
| 144.91 | |||||||
其中:中央财政 | ||||||||||
省财政 | ||||||||||
市财政 | 144 | |||||||||
其它 | ||||||||||
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 ||||||||||
支出内容 (经济科目) | 预算支出数 | 实际支出数 | ||||||||
档案及劳务费专项 | 12.50 | 5.76 | ||||||||
网络建设、运维费与外包服务支出 | 86.84 | 86.15 | ||||||||
印刷及物业等支出 | 11.87 | 8.44 | ||||||||
办公设备采购及维修支出 | 3.79 | 14.82 | ||||||||
扶贫及其他支出 | 18.60 | 16.26 | ||||||||
广告宣传费 | 10.40 | 13.48 | ||||||||
支出合计 | 144 | 144.91 | ||||||||
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简要) | ||||||||||
项目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 | 预期及调整情况 | 实际完成情况 | ||||||||
为确保公积金业务正常运行,支付维修、印刷、档案管理、线路租用、安全设备、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硬件设备租用费及服务费用。共预计支出144万元。 | 按照省建设厅公积金监管处数字化改革相关工作任务部署,全面优化政务服务2.0应用,网上办理率达到90%以上,实现住房公积金服务“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对接工作;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完成9个合作事项接入;推行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一件事”办理,完成企业开办一件事,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对接工作,实现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办理公积金一件事优化工作;较好完成全国监管平台创新试点工作;完善数据高铁十号线数据归集工作,按时实现系统优化和对接工作。完成业务系统和数据迁移到建行公积金云专区工作;为确保公积金电子档案系统上线前的档案数据安全,完成市中心和8各县市分中心公积金历史档案数据迁移和业务挂接工作;为公积金档案数据存确保公积金电子档案数据安全,实现住房储双活部署;为适应升级后的业务系统,完成档案系统优化升级工作。为提升单位网厅的易用性,完成单位网厅优化升级工作。持续优化核心业务系统功能点达35项。为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提供高效便捷的信息化服务提供系统保障。保障业务正常顺利开展,公积金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大大提升,资金安全运转高效。宣传推广住房公积金制度,提高政策知晓度,扩大制度受益面。 | |||||||||
自评结论 | 良好 | |||||||||
四、评价人员 | ||||||||||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及手机 | |||||||
林开武 | 公积金中心 | 主任 | 2051601 | |||||||
李炳良 | 公积金中心 | 副主任 | 2051602 | |||||||
季高平 | 公积金中心 | 副主任 | 2051603 | |||||||
陈志和 | 公积金中心 | 经济师 | 2051607 | |||||||
任璐琪 | 公积金中心 | 高级工程师 | 2051606 | |||||||
胡耀平 | 公积金中心 | 会计师 | 2051608 | |||||||
五、项目单位(评价机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六、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单) 年 月 日 |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公积金管理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公积金管理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9分,自评结论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4万元,执行数为144.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档案及劳务费专项预算支出12.5万元,实际支出5.76万元。完善了原先档案系统的一些漏洞,并对现有的一些功能进行升级,使得档案系统运行更加流畅。同时做好档案系统运行维护及档案数据备份,提高了档案的归档效率及安全性,实现了档案管理科学化、标准化。二是网络建设、运维费与外包服务预算支出86.84万元,实际支出86.15万元。按照省建设厅公积金监管处数字化改革相关工作任务部署,全面优化政务服务2.0应用,网上办理率达到90%以上,实现住房公积金服务“全省通办”、“跨省通办”;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完成9个合作事项接入;推行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一件事”办理,完成企业开办一件事、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对接工作,实现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办理公积金一件事优化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国监管平台创新试点工作;完善数据高铁十号线数据归集工作,按时实现系统优化和对接工作。完成业务系统和数据迁移到建行公积金云专区工作;完成市中心及8各县市分中心公积金历史档案数据迁移和业务挂接工作,确保公积金电子档案系统上线前的档案数据安全;实现档案存储双活部署,确保公积金电子档案数据安全。为提升单位网厅的易用性,完成单位网厅优化升级工作。持续优化核心业务系统功能点达35项。会计审计服务、法律咨询等支出,为住房公积金业务规范、顺畅运行提供了较有力的保障。三是印刷及物业等预算支出11.87万元,实际支出8.44万元。通过印制公积金业务表格、合同、台账、会议资料、户外写真、服务指南、档案盒和其他档案资料以及办公场所保安物业等支出,确保业务正常开展。四是办公设备采购及维修预算支出3.79万元,实际支出14.82万元。通过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购置,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的维修,保证日常办公。新增公积金门户网站移动版软件开发支出、涉密机房相关设备支出、公积金专题驾驶舱软件设计费等,适应管理需要,保证公积金业务系统安全运行。五是扶贫及其他预算支出18.6万元,实际支出16.26万元。通过结对帮扶松阳县裕溪乡联溪村村庄道路塌方修复工程(弥补资金不足部分)支出,解决了结对村出行交通不便的问题,助力乡村经济发展和村民出行。通过工作服购置支出,提升了办事窗口服务标准化。六是广告宣传费预算支出10.4万元,实际支出13.48万元。通过各种媒介宣传推广公积金政策,提高公积金政策知晓度,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2021年月均实缴住房公积金职工人数8.09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04.6%,制度扩面成效明显。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上半年项目支付进度未跟上序时进度。主要原因:大部分项目资金按照签订的合同规定都在下半年支付。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公积金中心内部评审机构于2022年5月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评价结果为良好。(见附件)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残疾人保障金、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支出。
2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2.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员经费支出、业务运行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