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分中心突出四个强化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今年以来,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缙云分中心以“四个强化”为引领,内抓规范管理,外抓形象树立,不断提升单位文明建设水平。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创建保障。坚持将文明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制定创建规划,明确创建目标任务,形成人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创建合力。注重创建资料收集整理,每次工作开展情况都及时留存高质量照片及文字总结,能准确反映工作内容、时间要求,确保创建工作的完整性、逻辑性、真实性。
二是强化文化涵育,筑牢思想根基。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体系武装头脑,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前往丽金台温边境革命纪念馆、缙云县博物馆、“难忘下党”学习教育基地等开展现场学习,重温革命历史,赓续红色血脉。坚持把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春节慰问困难群众、清明节网上祭英烈、端午节关爱结对帮扶对象。倡导浙风十礼、六种时代新风,开展各类文明主题实践活动。
三是强化有礼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坚持将“有礼”元素融入中心窗口的角角落落,使之成为文明创建最鲜明的特色。深入开展“一把手坐窗口、走流程”活动,一把手到一线窗口切实了解群众需求,主动为企业纾困、为职工解难。扎实开展“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三年行动,争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红旗窗口”“服务先锋”,带动服务水平和整体形象的提升。创新服务,全市率先推出公积金“商转公直转”业务。
四是强化初心使命,树立责任形象。建立“党建+文明创建”工作模式,深化“党员服务专员”工作制度,深入实施“三为”实践活动,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和“三服务”2.0版活动同频共振,解决涉企事务存在的“难点”“堵点”。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在职党员干部开展“双报到”活动,积极参与到社区和单位的文明创建活动中来,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圆梦微心愿、文明城市创建、义务献血等社会公益活动40多次。